这是美国宇航材料生产过程中对加热炉(含高温烘箱)温度精确度和温度均匀度的测定标准,对国内相关烘箱及其他加热炉的设计制造具有参考作用。以下是该标准的部分内容。
AMS 2750D高温测定
3.1 温度传感器
温度传感器应符合表1和下列要求。对特别应用的例外应列在下面段落中。
3.1.1 温度应由这里规定的热电偶或其他相等精度或更好精度(最大的允许误差)的热电偶或温度传感器测量。热电偶可以是裸露的或带线的或MIMS(矿物质绝缘的、金属壳)的。除非特别说明,要求对所有的温度传感器材料都适用。在本规范中的“传感器”与“温度传感器”意思相同。源于最初或后续的校验的传感器的校正值可以用于提高温度精度,并当本规范要求时应使用。
3.1.1.1 校验:传感器应有一个合格证书,标明校验日期、标定的测试温度、实际的测试温度读数、校验技术、和每个校验温度的校正值,并可追踪到NIST或其他的认可的国际标准。校验技术应符合ASTM E 220 、ASTM E 207或其他国际标准。
3.1.1.2 从毫伏到读数或从读数到毫伏的转换应符合ASTM E 230或其他国际标准。
3.1.1.3 温度传感器应在适用的温度范围内校验。除了那些在固定点校验以符合ASTM MNL12或其他国际标准外,对所有热电偶校验间隔不超过250℉(140℃)。对K型和E型热电偶,在超过500℉(260℃)使用后,禁止重新校验。禁止使用外推法来计算最高校验温度以上和最低校验温度以下的校正值。
3.1.1.4 热电偶及其使用:热电偶仅仅用于列在ASTM MNL12表3.1(推荐的保护热电偶的上限温度极限)或表3.5(推荐的保护热电偶的上限温度极限)、ASTM E 230标6(建议的保护电偶的上限温度)、ASTM E 608表1(建议的带壳电偶的上限温度)或其他国际标准和传感器供应商推荐的范围内。不符合这些推荐的热电偶的使用,应建立在按本规范表1要求的校验和重新校验的周期的基础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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